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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
发布时间: 2016-01-03 浏览次数: 11 |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与标准如下: 1.实验教学工作 及时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物品,理解实验目的、原理、内容,掌握实验技术,能够独立、正确、熟练地操作整个实验过程。及时做好实验课记录。 2.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详细登记。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掌握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经常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实验室要保持整洁,节约水电,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3.标本室管理 标本摆放有序,便于查找。保持通风干燥,严格防止标本霉烂、虫蛀,防止人为损坏。按一定分类系统对标本进行详细登记。 4.实验室开放管理 及时准备好仪器设备、材料、物品。指导实验,工作认真负责。管好仪器设备、水电,保持室内整洁,杜绝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5.实验室档案管理 仪器设备档案。标本档案。实验课档案。实验室开放档案。 6.固定资产管理 按照学校规定,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对全院固定资产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帐、卡、物相符。 7.网络管理 按照实际需要,做好全院网络规划。保持网络运行状态良好。 8.岗位培训 随堂听理论课和实验课。掌握有关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和各项实验技能。 9.考勤 出勤率。要正常上班,有事要及时请假。坐班制。要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参加集体活动情况。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 10.考核依据 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依据每人每学期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评定。工作态度与服从分配情况;出勤率与坐班制;参加集体活动记录。 11.考核办法 考核管理:成立由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课教师、院办等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考核方法:本职工作情况占70%,出勤率与坐班情况占10%,工作态度与服从分配占10%,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占10%。 本职工作主要由实验中心主任进行考核,出勤与坐班情况依据考勤记录考核,参加集体活动情况依据院办公室记录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优秀 本职工作做得好,业绩显著。坚持坐班,出勤率高,达95%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良好 本职工作做得较好,坚持坐班,出勤率较高,达90%~95%,工作较认真,服从分配,能按时参加集体活动。 合格 基本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出勤率80%以上,迟到早退现象明显。工作态度尚属认真,基本上能服从分配,能够参加集体活动。 不合格 未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不认真,出勤率低,不服从分配。经批评帮助仍不改正。或者由于工作疏忽,导致较严重的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 林学实验教学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