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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优秀社团、优秀个人的评优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06 作者:张会 浏览次数:163

为了促进各协会能更好的发挥自身特色,同时丰富林学院社团文化生活,方便社团管理委员会监督和指导,经学院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评优方案如下:

一、优秀个人

(一)评选办法

    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平时表现,由社团管理委员会给予相应的加减分,会长无加减分权利,每学年取分数前10% 者为优秀社员,没有协会差别,所有会员统一排名,具体加减分细则如下:

1.考勤   

    无故缺席例会,会长骨干-15分/人次,普通社员-10分/人次;活动无故缺席者,或未按照空课表值班者-5分/人次;召开协会负责人例会时,无故缺席者-15分/人次。考勤减分≥30分者,取消评优资格;≥40分者,取消期末综合测评加分资格。注:请销假制度参见“细则一”。

2.培训   

    对于培训或例会上能够踊跃发言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者,监督考核部应酌情给予加分,原则上一次加分不得超过5分,一次性加分人数不得超过协会人数的10%

3.活动   

    每做一张展板+3分,原则上一张展板所加分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做一张海报+2分,原则上一张海报所加分人数不得超过2人;(每做完海报和展板后,由各协会宣传部部长统计参与制作人数,并报到相关负责人)每次活动,可由会长举荐最多2人在活动中表现极为突出者给予最多4分的加分;

    每次活动的准备过程中,联系赞助资金50~100元者+6分,100~200元者+8分,200~300元者+10分,300元以上者+12分,每笔赞助加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奖励办法

对每个人的积分进行存档,按照成绩选出优秀社员(挂科、严重违纪者取消评优资格),由团委颁发“优秀社员”荣誉证书并给予优秀社员综合测评双倍加分,社团换届优先考虑优秀社员。 

二、优秀社团

(一)评选办法  

    每学年按照社团综合成绩评选优秀社团,原则上不超过2个。社团综合成绩=社团社员平均成绩×40%+社团活动成绩×40%+社团例会成绩×10%+社团展示成绩×10%,具体办法如下:

1.社团社员平均成绩 社团全体社员综合表现成绩的平均分即为社团社员平均成绩(包括会长及骨干成绩)

2.社团活动成绩 每学期院级以上活动少于1次,每学年少于2次者,取消评优资格。基础分为60分,协会内部活动+2分/次,原则上总共不超过10分;院级活动超过两次之外的,每举办一次+10分;校级活动+20分/次。

3.社团例会成绩 每学期例会少于3次,每学年少于6次者,取消评优资格,并取消综合测评加分资格。由社团管理委员会在每周例会上对各协会例会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4.社团展示成绩 每学年末,各社团进行社团成果展示并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制度参见“细则二”。

(二)奖励办法   

    对每个协会的积分进行存档,按照成绩选出优秀社团,其负责人由团委颁发“优秀社团负责人”荣誉证书,其骨干有团委颁发“优秀社团骨干”荣誉证书(挂科或严重违纪者取消资格),所有社员的综合测评奖励加分参照《林学院关于综合测评工作补充办法》。

细则一

1.考勤由社团管理委员会执行;

2.不得以口头形式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相关负责人;

3.请假两次视为旷会一次,旷会2次及以上者取消综合测评加分资格。

细则二

社团展示成绩评分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全体同学评分,另一部分为社团管理委员会评分

1.全体同学评分 

    社团成果展示期间,由所有同学投票,按照票数高低依次为20、19、18、17、16、15、14分;

2.社管评分 

    社团成果展示期间,由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打分,满分为80分;

3.总成绩为两部分分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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