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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17 作者: 浏览次数:821
 山东农业大学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梁玉堂先生是国内知名的林学家,对国家林业建设和高等林业教育作出了突出贡献。由梁玉堂先生的开门硕士弟子、林学院1984届森林培育学硕士毕业生王道通倡议并出资30万元,设立山东农业大学“梁玉堂奖学金”创始基金。

第二条为做好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的募集、捐赠工作,强化基金的管理、监督和规范使用,依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山东农业大学“校友年度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的募集

第三条梁玉堂奖学金基金向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的国内外校友及热心林业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募集。募集尊重校友个人意愿,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自愿捐赠。

第四条在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内设立捐款账号和独立的捐款科目,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自愿捐款。

第五条自愿捐款的个人、单位和组织填写《梁玉堂奖学金基金捐款登记表》,交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将捐款汇入设在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内的指定捐款账户,由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出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凡为梁玉堂奖学金基金捐款的个人、单位和组织,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将给予一定形式感谢。

第三章  基金的用途

第七条山东农业大学“梁玉堂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中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每年奖励10人,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由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负责管理。林学院和林学校友会共同成立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林学院校友会会长扩大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主要由林学院领导、林学院校友会领导、主要捐赠人代表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和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十条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的募集,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和捐赠程序,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

2、负责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的运行管理,保证基金的增值。

3、负责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的使用,提出山东农业大学梁玉堂奖学金基金每年的奖金数额建议,审定奖励人选。

4、负责每年定期向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林学校友会和捐款者报告基金运行与使用情况。按照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布。

第十一条林学院和林学校友会扩大会议对梁玉堂奖学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定期听取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梁玉堂奖学金基金运行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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